二零零八年以来,金台公安分局、渭滨公安分局、“六一零”的李建胜、刘虎堂、康波、问宝惠、徐跃进、曹宝明、陈淑敬、侯宝丰等把公安局、看守所对待死囚犯、关禁闭犯人的酷刑刑具老虎凳(全部由钢板制作)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把法轮功学员双手、双脚用铁手铐铐上强行压坐在老虎凳上、固定住上身、身体一旦被固定住没有丝毫的活动余地,24小时坐在上边、还不时地拳打脚踢、不许学员睡觉,有些学员因此而全身浮肿。被迫害的学员中有未婚的姑娘、有七旬的老人、有腿高位截肢的残疾人。
宝鸡市渭滨区政法委、公安分局、“六一零”,伙同宝鸡市政法委、市公安局一处、市“六一零”在宝鸡凌云宾馆等处画地为牢式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渭滨公安分局以李建胜(科长)、刘虎堂、康波等从九九年开始,在宝鸡市凌云宾馆这个黑窝点长期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他们自己说经他们手绑架、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上百名,其中还有史美玲等几位学员被他们迫害致死。这些中共邪党人员在宝鸡凌云宾馆迫害法轮功学员期间所花费用,逼迫法轮功学员所在的单位强行扣押工资承付或威逼家人拿钱。
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连燕玲被非法关押在宝鸡市凌云宾馆,七月二十四日送至渭滨看守所,后八月二十日取保候审。非法关押、限制连燕玲的人身自由,强迫连燕玲出卖其他同修。
参与迫害连燕玲的单位和恶人有宝鸡市渭滨区国保科科长李建胜、刘虎堂、康波,宝鸡市“六一零”成员傅进军、张某某、康某某和宝鸡市渭滨区“六一零”主任夏某某。宝鸡市姜谭路派出所柯小军、韩某某,渭滨区桥南办事处张某某。
二零一零年,法轮功学员兰秀梅因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遭人恶告,被金陵派出所警察康波等人绑架到凌云宾馆洗脑班。
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王江梅,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去对宝鸡市渭滨区国保科科长韩宝祥当面告诉其迫害法轮功是犯罪时,被警察韩宝祥、康波当场绑架。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大营乡巩寺村法轮功学员赵永林在宝鸡市渭滨法院门口被渭滨分局警察绑架。参与绑架的有宝鸡市渭滨分局国保科科长韩宝祥、宝鸡610康波等人。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早上八点半左右,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对侯金录、李开辉、杨丽娟、杨科、龚艳萍、肖京缘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庭内外来了许多警察,如临大敌,还有许多便衣警察在周围乱窜,他们拿着摄像机对着人乱照一气,在马路边还有警车在里边摄像。门外还有警察在安装大的摄像头,法庭里边有十来个警察在盘查,挡着人不让进去,有的便衣还到旁边的大楼和路边,盘查和驱赶法轮功学员。有一个叫康博的警察,态度蛮横,一边摄像,一边驱赶法轮功学员,一边说:“你来干啥你还不知道?”法轮功学员说,这站马路边也犯法吗?不让旁听马路边也不让站吗?这也太不讲理了。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下午三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对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强孟生开庭,法院在渭滨区政法委及610的指使下才允许强孟生的直系亲属——姐姐、姐夫、哥哥进入法庭旁听,强孟生的妹妹和前去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被拒之门外。
法院大门外,渭滨区政法委书记,渭滨区610人员韩宝祥、康波、一白姓小伙,渭滨区高家镇政府一工作人员驱散了在路边等候结果的法轮功学员。610的康波把强孟生的妹妹强行拉到法院院子,一拳将其打倒在地,强孟生妹妹起来后,康波又一拳将其打的坐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