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名称:
莱阳卫生学校/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原莱阳精神病院)
工作单位地址:
宫玉柱:康复中心[原精神病院]院长。老伴孙XX:已退休。女儿:宫小红。宅电:0535-7288868
迫害事实:
赵慧敏99年11月20日与本村田照、秦明英夫妇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抓回后,莱阳政法委为他们录了口供,并强行将赵家中的水电断掉,其爱人用以维持生计的私人工厂的机器被迫停产,被逼无奈,提出离婚。而后在没有征得家人同意的情况下,莱阳政法委和西至泊村委把他们三人强行送至莱阳精神病院,非法拘禁25天,在住院期间,主治医生李涛和王姓大夫强行为他们注射高效破坏神经系统的进口药物,18天后又服药直至出院。期间,赵慧敏曾因注射药物出现口吐白沫、抽风等症状,院方皆不予理会,继续强行注射。住院的所有费用村委通知其家属支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莱阳市大法弟子被送进精神病院
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0/10/15/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