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54830
中文姓名:
李普选
姓名拼音:
Li Puxu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一面坡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面坡劳教所管理科长。

2000年4月26日晚8:00 大法弟子A和大法弟子B被带到“干事教师室”,李普选对A弟子说:“我练过武,你炼法轮功,咱们比一比谁的功厉害!”A弟子说:“法轮功不是用来打人的”。李普选恼怒接下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当时A弟子的小肚子很疼,头也被他往墙上撞,A弟子迷迷糊糊的。

B弟子也不例外。李普选发泄一顿觉得不起作用,就命令身边管教把刘明江大队长的电警棍拿了来,手里掂着:“你想不想试试?!”A弟子静静地站着没说话;李普选又对B弟子说:“我看你想试试,把衣服抛起来!”刘明江大队长在旁说:“别试,没多少电了,电用没就充不上了!”管教赵勇说:“有电,今天新充的”,一边说一边拿电棍在暖气片上试了几下,立刻发出滋滋的响声。李普选叫嚣说:“我们能让你们给制住!那我们不太无能了吗!我们是干啥的!”一边骂一边打。大约9:30李普选临走时说:“想告我,我告诉你们到什么地方去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一面坡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三日纪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8/31/273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