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副总队长。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时间、详情待查。
二零零零年底或二零零一年初,江氏在一次会议上提出原“610”的运行效果不理想,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各地公安局要直接设立“610办公室”。二零零一年,公安系统内部也设立了自己的“610”办公室,对外又叫“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处(局)”,属国保处(局)管辖。
按公安系统内部分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主要是由国保系统负责。内部层层设置“610”办公室,把监控和打击法轮功作为其一项主要的内容。基层公安派出所有关法轮功案件的定案,都经过国保大队审查,国保大队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在公安系统的具体策划、指挥、实施者,也是中共在司法系统迫害法轮功链条的首端。
李克力,男,至少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间,先后任四川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副总队长兼四川省公安厅“610”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公安厅国保局副局长兼四川省公安厅反邪教处处长(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李克力对四川省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凡被非法判刑、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首先就经过了国保、公安的酷刑,也就是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都由地方“610”、政法(公检法)、国保(包括国保内部的“610”办)一手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