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杨淑娟进京护法被拘留16天,被勒索人民币1000元(亚麻厂分厂)+2000元(佳市永红分局)。非法扣发退休养老金,每月只发180元生活费。2001年5月22日因做真相材料被拘留(因绝食被带手铐脚镣,大字型钉在地板上。)后劳教,16天放人。
主要责任人:亚麻厂分厂党委书记冷占义,厂公安处长王德顺,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