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2月20日金丽华去了北京信访办,由于说了地址,被警察带到佳木斯市驻京办事处。向金丽华索要了往返的出租车费。因钱没和零钱放在一处,没有搜去。在办事处男女混居在一起,被监禁一周。在佳返途中被铐手铐,到佳市后,在永红区办事处填了15天的行政拘留票子,却被关四十多天。这期间,永红办事处及单位多次向家属索要所谓的罚款,家人被迫交永红分局(石秀文)三千元,单位(张宝庆)一千元把她买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