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8日中午,五台乡派出所所长高希彪和孙立春、郭凤君3人来大法學員家,让他写“保证”,因为他拒绝,而将他非法拘留15天,无任何法律程序。15日后因拒写“保证”而被继续非法关押。期间家人要想接见必须给管教买烟,否则禁止接见。
而且副所长王忠田勒索家属贿赂现金700元。10月中旬大法學員妻子难产住进医院,家人要求拘留所放他去护理妻子,可拘留所却说:“不写‘保证’决不放人”。仍旧将他非法关押,后来母亲病危住进了医院派出所仍然不放他,直到12月25日被迫写了保证才放他出来。对他进行了近三个月的非法关押。
高希彪积极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并以交保证金、罚款等形式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当地法轮功学员曾经给他讲过真相,他却不相信,继续参与迫害。2009年,高希彪遭恶报,患了癌症,现已死亡。尸体于2010年1月5日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