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55511
中文姓名:
李庆林
姓名拼音:
Li Qingl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抚松县露水河镇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露水河镇分局局长:陈刚:办电:0439-6365334-6361611-
宅电:0439-6225887-8966887-13894026887
鹿洪岩(镇副局长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
办电0439-6361613-6310000-8962007-13843945678
苏辉:办电:0439-6361612-宅电-6365675-13704498179
朱秀敏:办电:0439-6361618宅电-6361222-13894028226
董丽萍:办电:0439-6361615宅电:6379757-13843949995
房英祥 :办电:0439-6361615 宅电:6128050-13204399225
赫荣刚:办电:0439-6361615宅电:631085113843932232
张欣:办电:0439-6361617-13843930925(此人专干监视跟踪举报大法弟子一事,是家人花3000元钱在公安局 买的临时工作)

近照:
家庭住址:
李庆林。手机13894042858。
迫害事实:
吉林省抚松县露水河镇片警李庆、北山街道委主任于安梅、牛小蕾参与诬陷法轮功学员徐洪香及办洗脑班的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露水河洗脑班参与者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30/226207.html#1063001227-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