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55589
中文姓名:
曾红
姓名拼音:
[Ceng;Zeng] 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古蔺县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古蔺县县委、政府邮编:646500 区号; 0830
地址:古蔺县古蔺镇府前街23号, 办:0830-7222901
古蔺县县政府 办:0830-7204251 0830一7222901
古蔺县委办公室:0830一7204251
陈廷俊 古蔺县县长
李万忠 古蔺县县委书记
纪委纪检 办:0830-7205144
古蔺县政法委 古蔺镇滨河路85号办:0830-7222404,0830-7002041
张永发政法委书记
古蔺县公安局
地址:古蔺县蔺阳大道110号,邮编:646500
罗庆华 副县长、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手机:13909081296, 办:0830-7203366
罗永超 党委副书记、政委 手机:13808288655
袁勇坤 纪委书记 手机:13518375169,办:0830-7296078
易桂蕊 副局长 手机:13909085551,办:0830-7296088
胡金波 副局长 手机:13982785020
兰新波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13980245569
古蔺县 政法委 办:0830-7222404,0830-7002041
张永发 政法委副书记
王建方 政法委副书记
太平派出所 太平镇育才路30号办0830一7400007
彭所长
李所长
赵威 副所长
太平镇政府 邮编:646501区号; 0830 迁搬苗咡山
政府办0830一7400037
曾祥国书记
游钦峰镇长
陈宏宇副镇长
李宪梅副镇长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古蔺镇映月村副村长
副县长曾红
2001年1月上旬,副县长曾红主管的综合办(即政法委)通知古蔺县各区乡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包括“7.22”后就不炼的)到古蔺卫校开会,实则是以办学习班的形式把学员们非法拘押起来,强行转化,逼他们填写三张表,并要他们表态不炼法轮功了。若不表态或他们认为不满意的,则要挟其家人以公职、工资担保或其单位担保才能放回家过除夕。春节刚过,又将所有的学员送到它们认为更秘密的、距县城70多里的高山地带箭竹坪去办“学习班”。

去年12月底,古蔺大法女弟子吴家琼、唐家芬、周摸珍、祝怀玉、钟民伦等九人上北京证实大法,刚下火车就被查身份证的警察扣押,随即古蔺县政法委派人到京押回非法拘留,直到2001年3月下旬才审判。审判那一天,它们给这九名大法弟子挂上黑牌子,押上汽车由看守所游街至县检察院。一路上,九位女弟子抬头挺胸,高呼“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李老师清白!”等口号,令世人为之动容。当天,它们判了其中八名女弟子劳教一年。它们把周摸珍定为组织者,准备报泸州市中级法院判5年劳改,但因“证据不足”而需要到处“取证”。于是古蔺镇映月村副村长叶世权(此人多次带人到大法弟子家中收缴大法书籍,侵扰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中逐户盘问:“你是不是周摸珍发展的?”可是至今仍未找到所谓的“证据”,故周摸珍仍被非法拘押在看守所内,与另外两名因进京证实大法而被拘押的学员(其中胡彪是“7.22”后被判劳教一年,释放后进京再度被抓)一起候审。
目前,古蔺已有几位退休的大法弟子被停发退休工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川南古蔺县邪恶势力迫害大法罪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6/11146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