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55625
中文姓名:
刘康
姓名拼音:
Liu K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南岗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邮编150009
哈尔滨市区号0451
局长:谷兆民
法制科科长:张耀斌
单保国(南岗分局罗力的办案人)

哈尔滨市南岗区国保大队电话:
队长室 0451-87664311
教导员室 0451-87664312
副队长室0451- 87664315
办公室 0451-87664174
0451-87664175
0451-87664176

邮政派出所电话:0451-- 53644168
荣市办事处武装部电话:0451--5300393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警察。

刘康指使看守人员令刑犯肆意殴打虐待大法弟子,妄图借镇压之机升官发财,并四处炫耀因镇压“得力”而拿的奖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警察刘康的犯罪行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31/95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