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局和政法委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害采用的手段是极其卑鄙的、见不得人的,强迫学员长期关押、拘留教养,双重处罚,每个学员三至五千,一个凤城县就罚款十二万多,而且没有正规合法手续,开的都是白条子,有的学员连白条子都没有。
公安局徐文军、政法委书记刑东宪、李义臣欺骗学员,撒谎,掩盖事实真相。在二零零一年四月份办转化班,在办班结束会上告诉学员不罚款,结果背地里和当地派出所串通,强迫学员的家属每人罚款一千五百元,否则就不放人,以此明抢暗夺。对“转化”后的人,他们也根本不给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