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9日,6名大法弟子被带到前门派出所,被脱去衣服搜身,编成代号,某女性大法弟子的代号是100号,由前门派出所副所长马曾勇询问。马曾勇让她跪着,让她报地址、姓名,她不配合。马曾勇就用警棍打她,用手摸她的乳房,并发出淫笑,用警棍捅她的乳房、小便处及全身,非法折磨了一个小时,她的身体大面积青紫。她回去后紧接着又一名20多岁刚结婚的年轻女弟子被非法提审。她的代号是C105号。大约2小时左右C105号被带回,裤子被解开,眼眶发紫、头发蓬乱、一撮一撮往下掉,裤子全是湿的,被灌进脏水,身体大面积瘀血,警棍被打断,恶警强迫被折磨的C105号“赔款”200元钱。怕她说出真相,马曾勇派2名警察来进行恐吓、威胁不让对外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