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56407
中文姓名:
曾教
姓名拼音:
[Ceng;Zeng] Ji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马三家教养院)
工作单位地址:
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024)89210262 对外服务电话:024-89212322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镇马三家村镇北街
邮编:110145
市政府市民信箱:sy@shenyang.gov.c
院长:张明强(男,40多岁,2005年5月上任) 电话:024-89212321(院部)
副院长:王巍 (专管迫害法轮功的院长之一,原管理科长)
024-89212261 (办)
三大队二分队队长张磊 024-89212252
二大队大队长:张秀荣
队长:王正利 张赫(音) 齐福英
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严管队)部份警察名单:
大队长李明玉(女)
副大队长谢成栋(男) 、王树峥(女)
女分队长共12名;男分队长共6名
分队长(女)刘会,齐福英,崔红,斐凤,张贺,张磊,刘静,张环,任红赞,
分队长(男):高某,石某,李某,谢嘉权
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
女二所所长:苏境
电话:024-89210822 89212252 89210454
电话总机:(024)89210074
副所长:赵来喜 13236642655 宅电:024-89120908
卫生所狱医:曹玉洁(女,50岁左右) 陈兵(女,30岁左右)
女二所一大队电话:024─89210406
一大队大队长:李明玉,女,41岁,其丈夫刘勇,马三家治安处处长。
副大队长:谢成栋(男,44岁)
打手:李俊
打手:王琦
打手:张军, 范亚奎
马三家劳教所女二所恶人名单:
劳教所所长:苏静(女)
政委:王乃民(女)
正、副院长:张明强、王伟
女二所分局处长:刘勇
女二所分局科长:马奇山
女二所分局恶警:李俊、王奇、张军、闫诗光、陈立民、□亚奎,还有一个姓李的。
女二所管教:高云天
女二所女恶警管教:赵静华、石宇、任红占、潘玉喜、席艳、李曾、杨丽、董淑霞、李素娟、张磊、裴凤、张环、崔红、黄海艳、刘慧
女大队长:张秀荣、李明玉、相奎丽、周千
做转化的教员女恶警:方叶红, 犹大赵永华、阮素珍
播音员:相百凤
医生:曹医生(姓名不详)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教导员。

2001年4月5日,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一中队三分队全体学员的上诉信及有的大法弟子给家人写的信被王艳平、陈秋梅强行收走(翻号,即对人身及一切物品、行李等的仔细搜查)。王艳平说法轮功学员不允许写上诉信,没有上诉权。同时以张秀英身上有经文为借口将张关了禁闭。三分队大法弟子找王艳平谈话,王不接待。于是她们4月5日开始不出工,绝食、绝水以示抗议。同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五点要求:1、要求释放张秀英,不许关禁闭。2、还大法学员上诉权,允许写上诉信。3、不能非法超期关押不“转化”学员。4、允许与家属接见。5、不允许使用打、骂、体罚、电棍威逼等酷刑。

女一所及王艳平等人不予理睬,并于4月7日调来一些男警察,强行(很恶劣)把集体绝食的人分开,有的被调到女二所,刘凤梅、田利、董桂霞、谢宝凤、苗丽敏、王曼丽、张秀杰七人被调到女一所二中队。周芹、圣颖把刘凤梅叫到办公室声色俱厉地说:“你们没有上诉权,愿意告就等被放回家时随便告,在这里没有你们任何说话的权力。”董桂霞、田利、谢宝凤继续绝食抗议。董因绝食不出工被圣颖、王广云、李淑环三人电的嘴都肿起来了。董要求见所领导,王广云就安排她与曾教谈话。董向所里反映了五点要求,曾却说一条也不能答应你们。她绝食、绝水18天,王广云答应董可以写上诉信,董才吃饭。谢宝凤也一直抗拒打压,绝食、绝水不出工。警察强行让她出工。田利为抗议打压断断续续绝食五个月。

4月中旬,王曼丽要求上诉权,只绝食一顿就被圣颖、王广云两人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后背。2001年8月初,刘凤梅、董桂霞、王曼丽每人写了一封信要求到期释放不向邪恶妥协的学员(当时对不妥协的学员的政策是终身监禁。被判一年的没“转化”学员一个没放),没有得到答复。9月2日,刘凤梅绝食抗议。9月10日上午11点30分,刘从食堂二楼(相当于三层楼高)窗户跳下,以示抗议。刘被沈阳骨科医院确诊为椎体爆炸式骨折脱位并骨位神经损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马三家教养院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案例(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9/233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