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8日,大法弟子许淑珍进京上访被天安门广场的警察抓捕,转交大庆驻京办事处。接回大庆后被关押在大庆看守所。在此期间的一天突然休克、抽搐,被看守所送往医院抢救,并同时给她的办案单位打电话,可是她单位的领导及办案的派出所迟迟不来接,一直到一个月才来接人,却没放人而是转到让区拘留所。在这里她又一次被送进医院,拘留所的领导给办案的派出所打电话,他们仍不接人。
直到第15天,许淑珍单位的领导王国喜、邓秀成和片警合起来要钱,不给钱不放人。家人没办法只好借钱。当晚6点把钱借来交上才肯放人。给单位主任4万6000元(其中保证金3万元,罚款1万元,进京接人的费用7100元,原来家人给了1100元)。当晚又给恶警1000元。她在看守所被关押期间,家人去看她为了一张证明,单位领导王国喜勒索了1000元钱交手机费用。后来单位停发了她的工资4个月,还有2个月每月只发生活费2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