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四月,女大法弟子田玉兰因进京证实大法被大庆“610”办公室的林春英勒索一千元。二零零零年八月被物资装备总公司的林春英、再生利用公司的孙淑霞勒索二千八百元。二零零零年八月至十二月被物资装备总公司的林春英勒索四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