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自力收受贿赂(教养一年,可拿一万若干,二年二~三万左右,三年四万往上,这是教养院人人皆知的明码标价,只要你能拿出钱,就放你回家,当然钱的去向有几个地方,司法局得拿一份,江院长得拿一份,再加上主管副院长和经手人各一份,大致这钱就是这么被分赃了)。
为了能加官晋爵,江自力不顾大法学员的死活,致使在短短二年时间,在本溪教养院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有四人重伤,多人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和精神摧残。就在这里已有多名大法学员由于长期被毒打和各种精神折磨导致精神恍惚,而江自力正是凭着这样所谓的成绩得到各司法厅的奖励和表扬。
2001年5月28日本溪市威宁营劳教所绑架法轮功学员赵成林,2001年7月非法劳动教养1年。在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使用残忍无比的「抻刑」,把赵成林四肢悬空拽起来,企图强迫他放弃修炼。为报复赵成林的一次走脱,院长江自力、政委陈忠维、副院长吴刚指使管理科长李强、梁伟春副科长、董强、王轶、刘伟、赵大为、刘江朋等对赵成林进行了极其野蛮的殴打,致使赵成林头部变形、胸部受重伤、呼吸困难、神志恍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