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珲春林业局时任林业局局长甄江河、政法委书记张玉华、林业局“610”马青山、林业公安局串通珲春市“610”,主任彭树民带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刘洪等五六人,在办公室强行将法轮功学员黄家珍绑架,以不放弃法轮功为由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上午十点多,黑龙江省大法弟子刘耀珍在吉林省珲春市,粘贴大法真相不粘胶,被警察绑架到珲春市公安局六楼。 屋里有两个办公人员,一个叫刘洪,一个叫李强。刘洪是个五十多岁的男子,一边问她话,一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