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56608
中文姓名:
单顺永
姓名拼音:
[Chan;Dan;Shan] Shun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宁河信用联社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宁河信用联社主任。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宁河信用联社把法轮功学员胡向会从看守所直接劫持到单位,天津联社保卫科来了两人,逼迫胡向会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并让胡向会揭发检举法轮功人员,逼迫她写悔过书等,并每天写汇报。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宁河信用联社下发了宁信联字(2007)33号对胡向会处理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内容是”给予胡向会行政处分留用察看一年,并扣罚60%的效益工资,剩余40%的效益工资根据其表现按年酌情予以发放,留用察看欺瞒,表现好,态度端正,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明确表态,与法轮功彻底决裂,恢复为正式员工,反之,则另行处理”。在年底扣发了胡向会工资、奖金近五千多元。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宁河信用联社理事长姚宝健主持会议,多人参加, 姚强迫胡向会与法轮功决裂,否则,就调离工作,找她丈夫单位,找她儿子大学学校,并威胁说 “你应该知道后果”。谁都明白 这在用邪党的株连政策。胡向会不放弃修炼,当天就把胡向会调到离家七十里路,全县效益最差最偏僻的东棘坨信用社,然后派联社主任单顺永、人事科科长胡志靖到胡向会丈夫单位施压。她丈夫承受不了打击,家庭面临破裂。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天津市宁河县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8/22241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