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56800
中文姓名:
李晓亭
姓名拼音:
Li Xiaot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阜宁县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阜宁法院刑庭副庭长

苏省阜宁县的法轮功弟子洪友凤,于二零一零年一月被绑架,遭四天四夜不让睡觉的刑讯逼供、诱供后,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于五月十九日遭到阜宁法院的非法庭审,七月二日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七日,洪友凤在向一路人讲真相,赠神韵光盘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遭中共恶警绑架,随即公安局调集三班人马,由国保大队牵头,将洪友凤关在宾馆内不让睡觉转轴式的迫害,四天后关进阜宁看守所。国保大队又到洪友凤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

为进一步迫害洪友凤,阜宁公、检、法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情况下,竟无耻地罗织罪名,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对洪友凤非法庭审,审判长是刑庭副庭长李晓亭。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洪友凤作了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放人。

辩护律师指出对洪友凤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的,到目前为止公安部39号文件中公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现在中国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所以在中国大陆信仰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并且任何公民都享有的知情权,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都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不知洪友凤破坏了哪条法律,怎样破坏了法律实施。

洪友凤原是阜宁供电局职工,多年多种疾病缠身,在住院治疗、练其它气功都没有任何效果的情况下,九七年偶遇法轮功。炼法轮功后时间不长,她的疾病全无,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行善积德做好人,化解了很多恩恩怨怨,在丈夫修炼遭迫害的七年牢狱时,主动照顾年迈的婆婆,逢年过节都要带上节礼孝敬婆婆,亲戚朋友邻居都交口称赞,但因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多次被迫害被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苏阜宁县洪友凤遭逼供后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26862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