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8
编号:
E000056951
中文姓名:
苗洪才
姓名拼音:
Miao Hongca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庆石油管理局物业二公司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大庆石油管理局物业二公司书记。

2000年6月18日后,单位及派出所又逼大法弟子程巧云写保证书,期间被监控失去人身自由,不写就劳教。还三番五次的找她爱人给他施加压力,逼得她爱人承受不了就离婚了。这样还不肯罢休,单位还强制上洗脑班,由经警监护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非法办班长达三个月。伙食费没有帐目先要200元,后又交1275元。洗脑班结束时不写保证书的再交500元方可回单位。

从2000年2月至11月工资及其它收入一分未给,说是每月给300元的生活费也一分未给,还让交7500元钱,不交就从每月300元的生活费里扣取。2000年12月领取买段钱,单位书记苗洪才说先交20000元押金才能领取。2001年4月发放公积金时同样不给,让先交5200元钱说是去北京接她的费用。这笔钱至今(2002年1月5日)未给。

2000年12月,大法弟子孙树平被物业公司创业所的苗洪才勒索7200元(6个月的工资奖金),还有一万元做罚款。 2001年4月被物业二公司的苗洪才勒索6314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虐待、勒索的部分事实(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5/2260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