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和許宗讓及其妻子劉海蘭于二零零零年初(陰曆正月十六)進京為法輪大法鳴冤,陰曆正月十九日被北京市順義縣天竹(音)派出所警察綁架。 第二天,被富錦市興隆崗鎮派出所所長王云革、武裝助理張財、鎮中共黨委書記吳某帶回本地,非法關押在富錦市看守所。在天竹派出所,王云革打大法弟子兩個嘴巴子,在富錦市看守所,興隆崗鎮人員對大法弟子和許宗讓、劉海蘭每人非法罰款五千元人民幣,說是他們去北京接人的路費。大法弟子當時沒有錢,是大法弟子兒子以二分五厘的利息從個人手里借的錢給交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