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唐丽娟单位放假回大连,十三日晚,她们娘俩在家看电视,大连五一派出所几个恶警,其中一个张××,王靖,把她们抓到派出所,说她们扰乱社会秩序,拘留十五天,她们说在家看电视怎么叫扰乱社会秩序,他们说,现在都这样,炼法轮功就这样对待。
从拘留所回来后王一派出所又押人近一个星期。具体办案人王靖。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六日单位去大连接人,往返费用共用去5300多元。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一直不让上课,二零零一年七月至现在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扣发工资一万六千元,至使她生活无保证。身份证一直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