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8日大法弟子王朝晖被市局一处跟踪,在只是怀疑而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警察非法抓捕,并非法扣押其私人物品,电话、汽车及人民币6300元。由于其不配合邪恶,被强行带上手铐和脚镣,关押到船营分局。经过2天非法审讯没有任何结果,8月10日被送往永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其间又被非法提审2次。王朝晖在市局因其不配合邪恶戴脚镣,遭到迟元里的毒打,非法审讯过程中不配合邪恶,什么也不说遭到毒打并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小号里铐在门上站了一宿加半个白天,又被固定在铁椅上铐了一宿不让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