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10月末,大法弟子王淑芬由于同修发真相资料被举报,正好那天她在同修家中,连她也一起被带到会战派出所。审问没有查出任何根据与理由,把她俩放回。从此张百春对她有了初步的印象。
当张百春发现她在他的管片居住时,几次强行要她搬走不成。开始对她来严加监视,盯稍,还逼着房东撵她走。
在2001年11月7日她去她三姐家还借款,被张百春一把将她挎包抢去强行搜查,因包内有“劝善书”、粘贴等有关宣传品,将她带去会战派出所二天一夜,没给饭水,不让上厕所,不许坐下,逼她说出炼功点和资料来源。因她不配合,市局的那个邪恶之徒用手提的公文包猛打她的头和脸。张百春还叫她往他写的一张张她也不知是什么的上面签字、按手印。她都没有配合。
9号下午二点左右送往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到期后因问她还炼,又被送到萨区拘留所关押半个月。接回後,庆东派出所还是不轻易放过她,逼她大嫂和她丈夫(他们不是炼功人)回家看着她,不让她炼。经过一天的周旋才肯放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