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在江氏犯罪集团牡丹江市610办公室的指挥下,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预谋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小二楼秘密非法对侯希才和戴启鸿(也是牡丹江监狱警察)审判。参加非法审判的法官和检察官有:审判长常晓辉,审判长刘辉,审判员常馨元,书记员常美卿,西安区检察院检察员金永焕,西安法警若干人。在这个强大的暴力机器面前,他们的淫威在这里展现殆尽,为好人伸张正义的法律在这里肆意被践踏和违背,人的辩护权和言论权被任意剥夺和扼杀。非法庭审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到庭,没有任何律师辩护,也没有通知任何群众参加,一切都在非法和秘密下进行的。在非法审判过程中,不允许我们申辩和辩护,还几次强行将为自己辩护的戴启鸿扭出门外不让参加非法庭审,几次强行打断他的申辩和辩护。侯希才当时在法庭上质问常晓辉法官:”为什么我们家属没来?为什么我们的辩护律师没有到庭?常晓辉法官回答说:”不用通知他们”。
整个非法庭审过程非常简单草率,一看便知对他们二人的非法判决早已事先预谋准备完成,只等这天开庭走一下过场了事。非法庭审后不久,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2009)西民初字第239号非法判决使侯希才和戴启鸿分别非法获刑四年和五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后送到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集训队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审判侯希才时,没有通知家属到场,没有律师辩护,是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楼上会议室秘密进行的。参加人员只有西安区法院审判员:常晓辉、刘辉,书记员:常美玉,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金永焕,还有几名法警,没有任何群众旁听。在非法判刑过程中,不听侯希才辩护,审判员常晓辉就是一句话:“证据确凿,可以采纳”。大约半小时左右,稀里胡涂地就完事了。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刘学芹发真相资料时,被中共人员绑架殴打,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面临非法开庭。中共警察为进一步迫害刘学芹而制造的所谓案件已经交到西安区法院,由刑庭常晓辉、刘辉具体负责。近日得知,常晓辉、刘辉诬判刘雪琴女士四年徒刑。刘雪琴的家属正准备上诉。
张宏艺遭西安区法院刑庭常晓辉、刘辉等诬判,强行送至哈尔滨监狱。
海林市大法弟子闫风华、牡丹江拉古大法弟子尹万志,分别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被牡丹江铁路公安处绑架,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西安区法院刑庭常晓辉和刘辉,书记员常美玉,及西安区检察院公诉人邓丽丹。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枉判四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九日,西安区法院人员刘辉,口头通知法轮功学员尹万志、闫凤华的家人,说尹万志、闫凤华被判刑四年,并说送监时也不会通知家人。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嬿被先锋公安分局立新警务大队吕洪峰等五人绑架,只因为她手里有四块真相展板,揭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及江泽民被二十多万人真名实姓起诉到最高检察院的真相。王丽嬿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八个多月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对王丽嬿非法庭审,只准家属三人进入法院旁听。两位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王丽嬿做无罪辩护,审判长刘辉紧着敲棰不让律师和王丽嬿说话。诬判王丽嬿四年零六个月。西安法院审判长是刘辉。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鸿森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属去找法院明确要请律师做无罪辩护,法院阻止家属请正义律师辩护,并威胁说,找律师会加重对他判刑。对李鸿森非法开庭的西安区法院法官是刘辉,此人曾经多次冤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