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57641
中文姓名:
陈丰彦
姓名拼音:
Chen Fengy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道外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直路695号 邮编:150056
办公室电话:座机(0451—87070000)
法院院长:王葳(女)87070008
副院长:尚曦明87073006、郑兰滨87073005、秦晓斌87816001、马功辉87073003。
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巩东梅58925219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道伟 8707302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革 87073015
政治部主任:宋晓光 87073017
[信访办]杨晓娟87073013、曹立明8707307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道外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上午,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对李国军、谷云鹏进行所谓的公开审判,法院周围布满了警察、便衣,两人均被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 法院非法限制每位大法弟子只可以有三位家属进入法庭,并搜身及索要身份证。所谓的“公开审判” 除参与迫害李国军的道外区伪法院审判长陈丰彦、审判员李小京、代理审判员孔令红、书记员郇纯慧及道外区伪检察院检察员徐丹以外,在法庭旁听席上总共只有八人,其中有两位大法弟子的家属六人,国保大队恶警两人。还有两法警提着电棍站着。 在法庭陈述中,当李国军陈述自己被一群恶警疯狂殴打刑讯逼供时,伪审判长根本不理睬李国军的陈述。哈尔滨道外区公检法无视法律践踏人权,接受“六一零”邪恶组织的操控,执法犯法诬判李国军入狱三年。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刘伯滨女士和几位学员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道外区法院非法判五年徒刑。(审判长陈丰彦,审判员何静波、孔令红,书记员郇纯慧。)

二零二一年九月五日,魏淑杰面临被哈尔滨道外法院非法视频庭审迫害。遭到本人和律师的抗议,庭审不得不中止。参与非法庭审的法官:陈丰彦。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日上午九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律师的情况下,对魏淑杰进行非法视频开庭,后对她非法判刑四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19/黑龙江哈尔滨市魏淑杰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45093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3/11/曾遭五年冤狱-哈尔滨女工程师又被构陷到法院-421951.html
肇东市长富村农民李国军被诬判三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3/20642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