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57642
中文姓名:
李小京
姓名拼音:
Li Xiaoj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道外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南直路695号 邮编:150056
办公室电话:座机(0451—87070000)
法院院长:王葳(女)87070008
副院长:尚曦明87073006、郑兰滨87073005、秦晓斌87816001、马功辉87073003。
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巩东梅58925219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林道伟 87073020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革 87073015
政治部主任:宋晓光 87073017
[信访办]杨晓娟87073013、曹立明8707307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道外区伪法院审判员。

曾任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审判长,参与并迫害大法弟子王宏滨,罗织罪名、非法枉判。

2009年6月16日上午,哈尔滨市道外区伪法院对李国军、谷云鹏进行所谓的公开审判,法院周围布满了警察、便衣,两人均被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 法院非法限制每位大法弟子只可以有三位家属进入法庭,并搜身及索要身份证。所谓的“公开审判” 除参与迫害李国军的道外区伪法院审判长陈丰彦、审判员李小京、代理审判员孔令红、书记员郇纯慧及道外区伪检察院检察员徐丹以外,在法庭旁听席上总共只有八人,其中有两位大法弟子的家属六人,国保大队恶警两人。还有两法警提着电棍站着。 在法庭陈述中,当李国军陈述自己被一群恶警疯狂殴打刑讯逼供时,伪审判长根本不理睬李国军的陈述。哈尔滨道外区公检法无视法律践踏人权,接受“六一零”邪恶组织的操控,执法犯法诬判李国军入狱三年。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李力壮被哈尔滨市太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2002太刑初字第455号),当时审判长是李小京,人民陪审员是刘安茁和蔡巍,公诉人是滨江检察院检察员吴军。后又被送到哈尔滨新建监狱,在新建监狱集训队遭到犯人头的殴打,他们用直径约二~三厘米、一米多长的白色硬塑料管子(他们叫小白龙)抽打,打到头上、身上特别疼!数月后因为李力壮和几位功友“没转化”(新建监狱怕影响“政绩”)又被转到大庆监狱。

在大庆监狱一监区,受当时的副监狱长姜树臣指使,一监区监区长张国良、副监区长叶文辉的默认和授意下,遭到犯人王欢庆等人的惨无人道的折磨,毒打。当时是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零四年初,东北的天气很冷,当时有零下二十摄氏度,犯人们把李力壮扒光衣服拖到厕所,打开窗户吹冷风冻,再把一个高约1.2米,直径0.9米的大塑料桶中灌满凉水,四、五个犯人把李力壮扔到凉水桶里,一冻就是半个多小时,同时用水管子不断往头上浇凉水并按李力壮蹲下,李力壮不蹲下,他们就强行把李力壮按到凉水里蹲下、再把李力壮整个头部按到凉水里浸,用力往下拽小便,用狠劲捏睾丸(后遗疼痛约十年),反复浸、打、“数肋巴”,还不停的威胁“还说不说法轮大法好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青春葬冤狱 骨外好医生控告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21/青春葬冤狱-骨外好医生控告江泽民-311205.html
哈尔滨王宏滨自述在劳教所、监狱遭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3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1月30日发表)-268378.html#1312923274-2
肇东市长富村农民李国军被诬判三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3/20642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