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吉林省“610”组织所谓的“攻坚组”到吉林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的“转化”,工作组由长春朝阳沟劳教所的高志禄、马云涛,吉林省前郭县政法委书记李有,及三个“犹大”李科举(吉林舒兰)、马春林(吉林市地区)和杨俊生组成。
据悉,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到十二月十二日强制“转化”期间,局里给劳教所拨款二十万元,雇佣邪悟帮教每天每人二百元。帮凶马春林十月八号来朝阳沟劳教所二大队二十多天一个没“转化”,灰溜溜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