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和五日,勃利县国保大队的白玉刚、董野和铁西派出所副所长杨忠曾两次到汤玉琴丈夫做生意的地方骚扰,问汤玉琴的下落,汤玉琴丈夫没有配合他们。他们就跟踪汤玉琴丈夫,找到汤玉琴家住所。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日再遭勃利县国保大队绑架,高淑华在母亲家往回走的途中,史万新和董野强行把她拖上车,带到公安局,抢走她包中私人物品,里面有两部手机、真相币、护身符,还有长途客车的广告名片。
勃利县公安局迫于家属要人的压力,在七月末八月初把高淑华从勃利县看守所转到七台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县公安局长高云军和国保大队长史万新,一面谎称这个案子勃利说了不算,归七台河市管了;一面暗地里凑高淑华的材料,要非法劳教高淑华。并于8月10日由勃利县国保大队董野通知高淑华的丈夫到县国保大队签了教养高淑华的票子(这又是不合法的);然后由国保大队白玉刚到七台河市看守所通知高淑华,劳教二年,准备在8月18 日送走。
当得知高淑华转到七台河市非法关押后,高淑华的母亲和她二姐于8月11、12日连续两天到七台河市公安局说明情况,七台河市公安局朱孔勤局长说:“这个案子还是你们勃利办,高淑华本人是我们到县局办事,县局让我们把高淑华捎回七台河市看守所关押。”当朱局长得知高淑华曾患有冠心病和心脏偷停的情况后说:我们同意勃利县放人,你们回去吧。
这样高淑华的母亲和二姐又回到勃利县公安局继续要人。这时主管局长高云军和国保大队长史万新都回避高淑华家属,不见人,让国保大队董野见家属说:“这个案子我们说了不算,你们找七台河吧。”
黑龙江勃利县铁西学校(原第六中学)优秀教师汤玉琴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只身一人去找县“六一零”赵鹏飞要求恢复工资,赵鹏飞不但不给解决,反而指使国保大队史万新、白玉刚、董野等人绑架了她,并将她关入伊春洗脑班迫害了二十五天,没告诉家属关在何处,也不准家属和汤玉琴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