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汪秀花被迁西国保以“奥运安保”为由绑架,关入迁西看守所,经常遭打骂。约两个月后,汪秀花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缓期五年。做枉法裁判的是迁西法院刑庭副庭长赵胜民。汪秀花和她的家人一直未看到所谓的“判决书”,找赵胜民索要,赵胜民的答复是:“没有。”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时,河北迁西县法院审判庭非法庭审迁西法轮功学员陈红利。审判长韩国柱、公诉人才秀娥站在中共无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点上枉法审理。北京律师张传利义正辞严,从法律角度驳斥了所有所谓的判罪“证据”都是不成立的,做了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庭审从上午九时开始,一直到十一点才结束,法庭称案子要交给合议庭合议。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长韩国柱、公诉人才秀娥,站在中共迫害的立场上,一唱一和,拉出一副非要给法轮功学员定罪的架势,完全玷污了法庭的公正、威严。同时参加庭审的还有审判员赵胜民、张学东,书记员彭洪娟,国保警察刘进颖等人也在旁听席上。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杜学军女士和迁县商业局退休职工张瑞英一起,在迁西县白庙子乡果庄子村,送给村主任张树奎一盘表现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因此被这名不明真相的村主任举报,被白庙子乡派出所劫持,先被非法关押到迁西县看守所,第二天又转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迁西邪党法院(审判长赵胜民)非法判刑三年。在看守所期间,小腹部大得吓人,到医院检查是子宫肌瘤,且乳房有一肿块,取保回家治病,并在唐山工人医院做了子宫切除及乳房肿块去除手术。她被开除公职,尽职尽责干了多年的工作及相关待遇被取消。
迁西法院副庭长赵胜民在参与迫害杜学军、张瑞英的“案件”,期间非法收受大量钱财达数万元。他曾多次负责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