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至今,辽宁省葫芦岛地区兴城市焦希云、张儒林两任政法委书记,李守田、李向阳、宋长江三任「六一零」头目。他们驱使兴城市个城乡、公检法、司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造成法轮功学员无数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兴城市「六一零」、政法委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夏宁、季秀华、韩德全、胡永利、郭春占、赵亮、任文鹏、宋彩虹、王守芬、刘文秀、张文友、严晓东、李春生、田振良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分别加害三至八年重刑。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劳教、拘留、洗脑、骚扰、恐吓、抄家、抢劫、开除公职,并勒索钱财,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