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汝州市公安局国保科孙树林、王延龄等,在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明搜查证件的情况下,闯入他的住处,非法抄走他保存的部份法轮大法书籍磁带镜框等个人物品,没有对查抄的物品做任何登记。
在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后,汝州市公安局国保科孙树林、平顶山某媒体记者等又到常新钦的学校骚扰,并企图胁迫他发表污衊法轮功的言论,遭到他严词拒绝,一帮 人悻悻离去。期间,孙树林曾明确表示早就知道要发生这事(指自焚),可见“天安门自焚”是彻头彻尾的,安排布置下来的一个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阴谋。
二零零二年六月五日下午,公安局政保科孙树林、王亚伟、王延岭几个又来到韩杏梅家,把韩杏梅绑架到公安局一间小屋里,还是说要送劳教。无可奈何之下,韩杏梅流离失所了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