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58535
中文姓名:
刘义
姓名拼音:
Liu Y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风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新风派出所警察。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刘淑华女士自述她所受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晚,新风派出所警察刘义、庞英贵、李某和街道中共党书记隋某以找我所谓“谈话”为由,把我和另外两名法轮功学员周春绵、韩玉霞骗到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把我劫持到七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警察强迫我们种地、干杂活,里面的伙食费贵得吓人,豆腐五元(外面只要一元),如发现法轮功学员炼功,恶警就踢门,看手抄经文就打,看守所所长任忠良拿扫帚打我头,狱警王山东踢我肩膀,为抗议非法关押,我开始绝食。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三日,公安局局长张和平无奈之下把我放回来,丈夫说看守所向他勒索一千八百伍十元伙食费,警察李秋波企图勒索我丈夫一千元钱作为什么保释金,或把家里电视拿来,丈夫不配合,李秋波让我每日到警察刘义那报到。

二零零一年,在中共所谓的“敏感日”,警察刘义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强迫我按手印,扎师父的法像,警察刘义和委主任刘淑红多次骚扰我。”

二零零零年三月两会前夕,法轮功学员张德才身边的部份同修自发的联系签名给人大代表写信反映法轮功遭非法迫害问题,被查出。迫害中有的同修被迫说出实情。新风派出所所长李秋波、片民警刘义强行把张德才从单位拉到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又逼交伙食费,书刊费等300元。

二零零三年新年过后,七台河邪恶的“六一零”、公安局采用蹲坑、盯梢、跟踪、监视、监听等卑鄙手段,对七台河法轮功学员进行新一轮的迫害。单位领导明着保,暗中监视他们;受恶党毒害的片警刘义,委主任刘淑红上蹿下跳的帮着邪恶迫害张德才他们,也有在房前屋后听听动静,看看家里来什么人,都是下贱小人干的勾当。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6/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张德才遭受的迫害-312413.html
黑龙江法轮功学员刘淑华被迫害流离失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8/229797.html
在这场邪恶的迫害中我全家无一幸免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4/14382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