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58554
中文姓名:
林华
姓名拼音:
Lin 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海幢街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海幢街派出所地址:广州市同庆三街八号,电话:84233458、84445854、83117802。
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直接责任人:所长:陈小洲 84413821;海幢街宝贤小区片警:何志雄 1371054240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海幢街派出所警员。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海珠区「六一零」岑铭刚、海幢街派出所警员林华等,小区一个女书记,小区一男员工阿明,还有些不知名的及综治办付尚霞等恶人来到吴秀花家强行抄家,他们拿走吴秀花的电子书,讲法录音带等。并将吴秀花绑架到了广州市洗脑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州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迫害纪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4/22911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