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六月至十月二十三日,蒙阴县邪党人员多次想强迫张荣秋进县“六一零”洗脑班,并扬言要她丈夫带上五千元现金,由单位派人,一起把她送到垛庄镇洗脑班去“陪读”。她为了不连累单位同事和家人,被逼无奈,只好流离失所一百零四天。在这期间,蒙阴县政法委和公安局下黑命令,让单位在某日找回她,找不回怎么样处理一把手。县联社主任田晓东怕丢官,就两次派人叫她丈夫一同去山东日照和青岛市找人。由于她丈夫不在家,致使两个孩子(一个刚上班,一个还在上学)无人照管,大孩子生病住院也无人陪着。他们全家人在精神上都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追查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张荣秋的责任人通告(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七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蒙阴县县委书记张广敬,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彭波,副书记王德路;蒙阴县旅游局局长、原蒙阴县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类延成;蒙阴县六一零副主任焦玉香,原办公室副主任孙淑爱,六一零办公室秘书李倩,六一零办公室房思民,蒙阴县原政法委书记李枝叶;蒙阴县垛庄派出所所长李海涛,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所长郝道方,政委杨青;山东省蒙阴县公安局局长张元学,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咏,副大队长刘合砚,警察姚兴东,刘兆国,蹇家峰,焦永红,李勇;刑警大队大队长、原蒙阴县看守所所长孙克海;蒙阴县公安六一零警察王伟;蒙城派出所指导员李健;山东省蒙阴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张明军,田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