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下午,何秀芳、杨菊香、王曙勋三位法轮功学员到陇西县福星镇发放法轮功的真相资料。陇西县国保大队长陆德昌得恶告电话后,带几个警察驾车至福星镇高台山附近,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
当晚半夜二点,以陆德昌为首,西北铝厂分公司保卫部,西郊派出所窦连文、高明齐、谢伟宏、陈光耀等警察去何秀芳家非法抄家无果。第二天中午又一次到何秀芳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家人用的电脑。恶警在王曙勋家非法抄走电脑和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