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因去北京上访被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与原兰州炭素厂“六一零”办公室强行送入海石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而关龙梅所在单位兰炭生活服务公司(兰炭厂下属单位)一分钱也没给她发。当时处长是毛新民,书记是郭建华。关龙梅为抵制迫害,不再去上班,派出所片警阎斌、赵伟、张文革以及兰炭厂保卫处,“六一零”办公室组织部等人员时常到家里骚扰,并找借口抄家。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关龙梅再次进京上访,又被红古区海石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七天,在这里打耳光、“肘腰子”都成家常便饭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上午,关龙梅回家才几天,兰炭生服公司食堂科班长赵亮以劝说关龙梅上班为名来家里做客,在临走前打了一个电话,当赵亮出门时,派出所所长李凌,警察阎斌、赵伟、张文革等十多人蜂拥而入。关龙梅怀里正抱着一岁多的女儿,恶警强行将怀中的孩子抢走,连推带搡着说找她只是谈话,一会就送回家等等,把关龙梅带走了。当时,关龙梅一岁多的女儿吓呆了,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很长时间都不会哭。当天下午,关龙梅被非法送入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劳教期间,劳教所为强行“转化”(就是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这所谓的三书)法轮功学员,经常打骂她们并强制她们超体力奴役劳动,最常用的一种酷刑是“吊背铐”,也就是双手在后背被手铐铐在高处铁栏杆山,脚尖着一点地,并限制上厕所、吃饭、喝水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一用此刑,双臂顿时失去知觉,长时间遭此酷刑的胳膊就残废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初,兰州市红古区公安分局指使海石湾派出所所长王坚(音)与张文革、刘海涛、严斌等一伙恶警,将关龙山、刘茹花、许伟跃、于吉海、于吉江等五名法轮功学员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以到派出所签字为名,又一次绑架到海石湾戒毒所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六月,海石湾派出所警察阎斌用电话联系海石湾派出所,派出所又和劳教所联系,不顾于吉海生命安危,强行将他送入平安台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