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上午,关龙梅回家才几天,兰炭生服公司食堂科班长赵亮以劝说关龙梅上班为名来家里做客,在临走前打了一个电话,当赵亮出门时,派出所所长李凌,警察阎斌、赵伟、张文革等十多人蜂拥而入。关龙梅怀里正抱着一岁多的女儿,恶警强行将怀中的孩子抢走,连推带搡着说找她只是谈话,一会就送回家等等,把关龙梅带走了。当时,关龙梅一岁多的女儿吓呆了,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很长时间都不会哭。当天下午,关龙梅被非法送入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劳教期间,劳教所为强行“转化”(就是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这所谓的三书)法轮功学员,经常打骂她们并强制她们超体力奴役劳动,最常用的一种酷刑是“吊背铐”,也就是双手在后背被手铐铐在高处铁栏杆山,脚尖着一点地,并限制上厕所、吃饭、喝水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一用此刑,双臂顿时失去知觉,长时间遭此酷刑的胳膊就残废了。
二零一一年七月,警察缪彦才、国保大队大队长李凌、国保大队曹媛媛、刑侦大队霍国德、陈作鹏、社区主任张东红等对陈德光家进行了非法搜查。后因避人耳目,补开所谓的“搜查证”。在日期栏中的“八日”有明显改动痕迹,近似“九”改成的“八”(也就是说,很可能是九号开的搜查证,因后来发现有问题,又将搜查证的日期改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