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58847
中文姓名:
刘峰
姓名拼音:
Liu F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岳阳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国安大队副大队长。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端阳节)午饭后,岳阳县饶村乡政府院陈平均家由卢石玉、龙新献喊开门,说找他有事,一出门就有几人涌进住宅搜查。认定陈平均在修炼法轮大法,当天下午就把人送进了岳阳县看守所 。 其实事发前几个小时有好心人告诉了他,这位诚实的老干部认为没有犯法,想正好让这些人员了解一下大法真相。他想着自己快六十岁年龄,几十年干龄,享受正科待遇,住在乡政府院里,所以没有作任何收捡与回避。当天下午他被非法关进岳阳县看守所八十五天,恶警讹诈家人现金四万元左右(包括看守所的监票、伙食费及其它开支加国安无据收三万五千元)。降月薪二百余元。经办人(当时职务):卢石玉(县政法委成员) 龙新献(饶村乡人大主席) 赵兵荣(岳阳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长) 刘峰 (国安大队副大队长)陈林(县601办主任,现已调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两名岳阳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0/23078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