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七月,福建省建瓯市法轮功学员刘文娟被建瓯三中录取。可在学习期间,建瓯国保大队、建瓯教育局、建瓯三中校领导、教师多次逼刘文娟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刘文娟坚决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并对校领导、教师讲真相。校长林建峰大怒,以种种借口不让文娟进班级。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刘文娟带着自己写的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的心得体会,让校领导看,希望他们能明白真相,有的老师明白了,可校长说刘文娟在宣传法轮功,当天晚上就把她送回家。十二月二十八日,刘文娟被建瓯国保大队林晓明、张邦辉等人非法拘留在建瓯拘留所十一天。其后学校藉此逼迫刘文娟写退学申请书,刘文娟被迫失学,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