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武仁在锦州市公安部门任职期间,特别是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零一五年七月担任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副局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跟踪、蹲坑、电话监控定位等,使大量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劳教、判刑和勒索巨额钱财。
一、刘武仁在任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长近三年间,使太和区成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
二、刘武仁在北宁市任公安局长、副市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三、刘武仁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锦州地区有22人被迫害致死;72人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