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清原县检察院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枉法渎职,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进行追诉,非法对大法弟子李文松起诉,参加陷害的清原县检察院人员有检察员范东凤、徐清文。九月二十三日清原县法院对李文松非法庭审、判决,在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非法对李文松判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