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59425
中文姓名:
宋法亮
姓名拼音:
Song Fal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蒙阴县委
工作单位地址:
蒙阴县书记 朱开国:539427168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县委书记

法轮功学员马福民是蒙阴县旧寨乡的一名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从教三十二年,时年50多岁。曾被山东省临沂市授予“模范教师”称号,市骨干教师,多次获县级表彰。

2000年黄历正月十三日,由中共旧寨乡纪检书记刘少武带领党委、政府工作人员23人,动用三辆卡车,将其三代人积攒的家产洗劫一空。后来又说是因为其妻子联络他人签名而抄家。所有的家电类,木制家具,缝纫机,液化气灶具,生活资料,准备盖房子和给子女做家具的最优质的木材--楸木板材5方有余全部被抢走,包括小到价值4元的小电子闹钟。甚至积攒多年的棉花、剪了两茬的兔毛,花生种子,豆饼,部份长毛兔,自行车,小推车,连孩子学英语用的录音机全部抢劫走。整整装了三卡车,抄家没收家产价值达2万余元。只剩下了几件衣服和五十年代盖的破草房。屋里屋外一片狼藉,不堪入目。他家只好在盆上放一“盖顶”当吃饭桌,用砖头支一块建兔窝用的木板放碗具,用木墩子当板凳。

这明明是抄家,而乡政府主要人员不让说是抄家。那就是光天化日下的抢劫!当时乡政府有的人员说什么:“这是政府行为,不存在违法。”不知这是什么政府鼓励的行为?

后来马福民和妻子双双被关进“重点学习班”,遭受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他们被迫害期间,马福民除两次被逼交5400元人民币外,2000年2-5月,4个月的工资全部被扣发,连生活费也不给。6月以后,每月只给200元生活费。从中还要扣除养老保险金、党费、各种名目的义务资助,以及报刊、杂志款,实则发到手的不足150元。至今工资还在继续扣。为此马福民于2000年年底,三次向乡党委提出停止扣发工资,并指出“抄家”和扣工资是违法的,同时递交了书面要求信。当局根本置之不理。连书记都不让见。马福民无奈,只好到县里反映个人情况,并以挂号信的形式给县委书记宋法亮和代县长张广敬寄去个人情况反映信,结果仍是石沉大海。截止2000年底,当局从马福民一个身上逼交5400元,工资扣除6784元,妻子被逼交900元,抄家没收家产价值达2万元,总计达33000余元。马福民一家几乎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当时一个上大学的孩子和一个上初中的孩子的学业陷于困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沂蒙“官匪”恶行面面观(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30/231651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