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勋在迫害法轮功的期间,多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中共称「铁娘子」。侯勋知道自己在犯罪,她说:我不入党,不是共产党员,我只是共产党的工具。所以侯勋可以昧着良心,一次又一次的非法判无罪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罗娟在昆明被中共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于郴州看守所,在这期间罗娟的家人,婆婆、有病的母亲、高龄的奶奶,为营救亲人,四处奔波,。而北湖区国保要他们找检察院、法院。互相推诿,而暗地里却栽赃陷害,暗箱操作,于2010年5月17日秘密开庭,非法判罗娟6年。北湖区法院负责迫害罗娟的主要责任人侯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