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九月的一天,警察把王玉兰带到派出所,叫她上了车说是带她到金殿去玩。她说不去玩,她要回家,车上的警察拉着她不准她下车,还有一个女的拉着她,一直把她拉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才把劳教通知书拿给她看,说她被单位的人举报,劳教三年,叫她签字,她不签。警察说,不签字照样劳教三年。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早上八点多钟她们搞完车间卫生后,正准备扒纸,中队长张江云(警号是5352101)走进来对她们说,要她们搬到外面车间扒纸,她说外面车间机器多,气候太热了,又在过道上扒纸,不安全,窗子打不开,一点风没有。张江云一听,火冒三丈,手指着她骂,骂得很难听。她说:「我们是被共产党迫害抓来劳教的,我生的难看与你没有关系,我有师父管,不需要你管,你不要骂人这么难听,不要助纣为虐,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留条后路,善恶会有报。」说完她就和她的包夹从车间走到外面去准备到四合院生活区搬桌子,张江云追到车间外面,再次用手指着她骂,是不是她咒她肚子里三个半月的孩子?她说:「我不会做这样的事,我只是叫你给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留条后路,不要助纣为虐!」张江云听后又一次两个手指指到她的右眼睛上把她的眼睛抠出血来,满脸都是血。警察杨雪飞见状连忙用纸把她脸上和眼睛上的血擦了,她当时用左手蒙住左眼,发觉右眼已经看不见了。
警察张江云自从把她的眼睛打出血后一直没上班。二零一零年她被加期三个月后,二零一零年二月才放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