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早晨6点左右,天还没明,金乡县“六一零”、公安局、联合鱼山乡派出所及金乡经济开发区金兴办事处,携带摄像机,翻墙进入鱼山乡李楼村法轮功学员李福荣家,把李福荣家墙内正喷开的棉花踩得一塌糊涂,不打任何招呼,直接进入屋内(堂屋没上锁),拉开灯,绑架了还没起床的李福荣,直接劫持到济南洗脑班(济南市章丘区(经东十路)山东省第二劳教所内)。
十一日中午,经济开发区政法委书记刘伟、鱼山司法所杨林军、李楼村书记李昌玉等几人又到李福荣家,威胁其家属到济南当陪人,扬言不去人,后果自负(指李福荣在济南洗脑班绝食有生命危险)。
家人很气愤,指责他们说:“她不偷不抢做好人,老老实实过日子,棉花还没拾过来一遍,是你们把人绑架走的。你们知法犯法,翻墙私闯民宅。你们咋抓走的咋送来,万一她有危险找你们要人。”经济开发区政法书记刘伟说:“俺的人翻墙你没照下像,你的俺倒照下像了”,“有本事、有能力想告告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