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在黄岛区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几家机构私下商讨决定后,由黄岛区法院刑庭庭长陈大平及李明等人秘密到黄岛看守所对王占所宣布了四年的非法判决。王占所当场上诉。
在此过程中,黄岛区法院没有通知王占所家属,也未向他们递送判决书。家属向刑庭庭长陈大平索要判决书,她宣称“法律规定不能给你们”,公然执法犯法。也看出当局对王占所律师的案件非常恐慌,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们知道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都是违法的,所以生怕他们的非法行径被外界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