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八月五日锦州市大法弟子李玉芳买盒粉笔在回娘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写大法是被诬陷的等标语,上午十点多在还剩几支粉笔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非法抓到葫芦岛金星派出所,有两个年轻警察打她耳光,拿起她从娘家带回的豇豆角抽打她的脸、恐吓她,问家住哪、姓什么,她没说,警察就用电棍和刀恐吓她,她还是没说。
下午一点多把她送到葫芦岛拘留所。在拘留所非法关押两天后,又把她劫持到沈阳马三家教养院关押,期限一年。
李玉芳被分到劳教所一大队,队长是李连红、赵净华,她们表面很伪善。刚到的都叫已经被转化的修炼者给做转化工作,从白天到晚上12点,不转化天天做思想工作,不让睡觉。长时间不转化的,她们用攻坚战办法,连续10多天或一个月长时间坐小凳,不让动。早晨5点到晚上12点不让下楼吃饭,而且早晚都是咸菜、苞米面窝头,不给水喝,早晚各上一次厕所。
在她们寝室有个叫郝桂兰的法轮功学员,40多岁,朝阳人,她十分坚定,不写悔过等三书。队长李连红天天罚她站着,还把她弄到没人的屋里,连续多少天长时间叫她弯腰90度,把她折磨的面黄肌瘦还让她干活。还有的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恶警就用胶布把嘴封上,不让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