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在被非法关押整整一年之后的福建师范大学职工法轮功学员叶巧明,被非法判三年缓期四年,回到家中。叶巧明不服,再次聘请北京律师,二审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可是,福州仓山区公检法合伙做假,构陷叶巧明,并使用黑社会流氓手段,逼迫叶巧明辞退律师。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叶巧明打电话给负责二审的省中院刑事一庭法官梁庆榕,希望能当面向法官陈述案情。梁庆榕不仅拒绝与叶巧明见面,还威胁叶巧明必须撤销上诉,否则他将把案子退回一审,并将要求一审取消缓刑,改判实刑,将叶巧明立即收监。梁庆榕叫嚣说自己是全市专门打击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是有这个权力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五点左右,法轮功学员王秀琴和女儿叶巧明(同修)到超市买东西回来,她刚进自己家门,居委会主任陈洁敲门谎说要找她先生,骗开门后,随后跟进福州中院法官梁庆榕、仓山区对湖派出所副所长叶炜琳、对湖街道综治办主任刘禧藩、还有居委会等一帮人马。其中叶炜琳和刘禧藩两位力气大胳膊粗,亲自动手把年近七旬的王秀琴半拉半拖的绑架到一个没人的地方,也就是对湖岗亭边,强行把她塞进一部事先等候在那儿的车里,直接送往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九月八日,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李亚萍被福州市晋安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目前案件正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处于二审阶段。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李亚萍和看守所内的犯人一共三十人被一辆大车拉到看守所内的室外停车场。停车场摆着一张小桌子,有三个人站在小桌子后面。三十个人一个一个轮流过。到李亚萍时,问李亚萍认不认罪,李亚萍说不认罪。他们又说你被抓了这么多次,还不认罪。李亚萍说法轮功不是×教,我怎么可能认罪?!他们让李亚萍在记录上签字,记录上只记下了「不认罪」。李亚萍在记录上写上「大法弟子无罪」,然后签了字。
福州市中级法院负责李亚萍案的法官梁庆榕对李亚萍的家属说他「提审」了李亚萍。因事出突然,李亚萍没能向那三个人确认这是否是二审开庭,以及开庭为何没有律师到场。一般「提审」都是在单独的接见室或者提审室,不应该是这个样式的。李亚萍和律师都怀疑中院以这种方式秘密开庭。
福州市中级法院法官梁庆榕骗取了李亚萍辩护律师的信任,用减期和缓刑的谎言骗得律师的辩护词后,随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枉法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梁庆榕年近六十,律师敬他年长,体谅他在“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一手操控的案件中作为法官的难处。梁庆榕却利用了这一点,通过一次看似和律师很融洽的谈话,骗取了律师的信任。之后,在梁庆榕告诉律师他为李亚萍争取二审开庭未果,但为她争取到减期至三年,还在争取缓期时,律师没有怀疑与戒备。在梁庆榕的催促下,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律师提交了李亚萍二审辩护词。
梁庆榕得到辩护词后,马上变脸,说缓刑是不可能的,因为小区不肯接收矫治;说减期也不可能,得领导批准。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梁庆榕枉法裁定李亚萍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