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六月李杉杉被绑架到了桂林市第三看守所。由于李杉杉进看守所初期的不穿“号服”、不从事“奴工劳动”,被陈副所长和其它狱警以“不守监规”的名义多次打骂,并有一次遭受“上镣子”酷刑,“解除镣子”时还要写“不遵守监规”才“上”的。一天狱警隋桂云让在一份说“没有挨打”的文件上签字,并解释说“由于我不守监规、不配合造成的挨打不算数”。李杉杉没有在那个文件上签字。